一:企业申请注册登记:
1、注册登记申请表;
2、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3、养殖许可证或者海域使用证(不适用于中转场);
4、场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(包括场区全貌、场区大门、养殖池及其编号、药品库、饲料库、包装场所等);
5、水生动物卫生防疫和疫情报告制度;
6、从场外引进水生动物的管理制度;
7、养殖、药物使用、饲料使用、包装物料管理制度;
8、经检验检疫机构确认的水质检测报告;
9、专业人员资质证明;
10、废弃物、废水处理程序;
11、进口国家或地区对水生动物疾病有明确检测要求的,需提供有关检测报告。
二:收货人备案:
1、进口商填写水产收货人备案申请表;
2、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、法人身份证明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、进出口货物报关登记证、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并校验正本;
3、企业质量*管理制度、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表、经营范围、存放地点说明等;
4、提供两年内曾从事水产进口、加工和销售的相关说明;
5、拟定经营进口水产的种类、存放地点、并实记录进口水产品流向,记录保存不得少于2年;
三、报关报检
四、放行
商检内容 :
1.核对单证并查验货物;
2.查验包装是否符合进口水产品包装基本要求;
3.对易滋生植物性害虫的进口盐渍或者干制水产品实施植物检疫,必要时进行除害处理;
4.查验货物是否腐败变质,是否含有异物,是否有干枯,是否存在血冰、冰霜过多。
备注: 国家质检总局对*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、爬行类、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。